如何判断失实虚假消防检测报告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出具书面合格消防检测报告的,认定为虚假报告: 1、室外施工未完成,未形成消防车专用道和消防车登高作业场地。 2、未接通消防电源的(建设单位未签订高压供电合同,或者在签订高压供电合同之日前出具消防设施检验合格报告的)。规定要求带有备用消防电源的消防设备,不得实行终端强制倒换。使用柴油发电机作为消防备用电源时,其供电线路未接入配电室或不能自动切换。 3、消防水源未接通,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未建成或不能正常使用的。 4、建筑防火分区、防烟分区、安全疏散和避难设施建设未完成,建筑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排烟系统、消防电梯未安装、调试的。防火墙、防火门、防火百叶窗等。在防火分区隔离区未建成,以及防火门、栏杆、台阶等。在楼梯栋没有完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具合格消防检测报告可认定为不实报告: 1、检测报告之中设置的自动消防设施的内容和类别与现状明显不符。 2、消防检测报告之中对建筑概况的描述与建设项目的层数、高度、面积、性质或者使用功能、防火分区、防烟分区位置等经济技术指标明显不符的。 以上列举的情况为不完全例举,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判断、识别和处理。 关于失实虚假消防检测的处罚 根据《消防法》,出具虚假消防检测报告的个人蕞高可处伍万元罚款,单位蕞高可处叁拾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其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的资格、资质。 消防设施是消防安全的基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必须按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依照法律、法规开展消防技术服务工作。决不能为了经济利益而进行欺诈,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害人害己。 法律依据:消防法第六十九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等虚假文件的,责令改正,处伍万元以上拾万下的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壹万元以上伍万元下列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其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的资格、资质。 |